| "泊头鸭梨"成为原产地域保护产品 "新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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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2-10 18:53 文章来源:沧州市任丘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务之窗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9月10日,在北京召开的原产地域产品保护专家审查会上,来自国家农业、食品、药理等方面的8位专家教授,在对泊头鸭梨进行严格的审查后,由国家技术监督总局法规司正式宣布,批准对泊头市的“泊头鸭梨”实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这是继“黄骅冬枣”、“沧州金丝小枣”之后,我市又一个获得原产地域保护的产品。
据史料记载,泊头鸭梨种植可溯及汉代。泊头是国家命名的“鸭梨之乡”,全市鸭梨栽培面积25万亩,年产鸭梨40万吨,产值6亿元。近几年,泊头市通过鸭梨标准化和绿色无公害生产,创出了“金马”、“泊洋”等名牌鸭梨,打入了美国、欧盟、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际市场,并成为美国“沃尔玛”全球惟一鸭梨供应生产基地,全市年出口鸭梨4万吨,创汇4000万美元。
据泊头林业局负责人介绍,实行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将产品的原产地名称作为知识产权所保护的内涵,这是产品在其历史过程中积淀的宝贵的无形资产。产地域命名保护,一方面为企业提供了一个有现实市场的产品题材,吸引企业在该产品生产产业化的某个环节或某个方向发挥作用,成为特定层次或领域的“龙头”;另一方面,在为惟有该地理范围内可以生产该特定产品创造排他性
垄断环境的同时,也为在该地理范围内生产该特定产品的所有企业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协调合作的平台。因此,实施泊头鸭梨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制度对推进和提升泊头的农业产业化有特别的积极效应。 |